【什麼是審閱期/猶豫期/鑑賞期?】
【什麼是審閱期/猶豫期/鑑賞期?】
相信很多人在網購或是平時在簽定契約時多少會看到審閱期、猶豫期又或是鑑賞期的詞句,不知道大家都清楚這三個名詞的區分與意義嗎?其中政府也有規定美容店家要給顧客簽定的美容同意書審閱期是7天,這又代表的是什麼意思呢?
違反審閱期的規定,整份契約就會無效?審閱期間的規定可以事前請顧客放棄嗎?
《分析》
什麼是審閱權?
美容店家消費者之間通常都會存在某種契約上的關係,而且通常都會先由業者事先擬定條款讓消費者簽名,這種預先擬定好的契約就稱為「定型化契約」,消保法規定,定型化契約必須事前讓客人審閱,這樣的權利即稱為審閱權,消保法會這樣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客人未經審慎思考而倉促決定,所以要消費者仔細審閱過條款之後再去簽約。
基於審閱權,消費者可以擁有多少時間可以審閱契約條款就稱為「審閱期」,而政府規定美容契約的審閱期是7天,簡單來說,簽定美容定型化契約之前,原則上要給消費者審視條款考慮7天才能簽約。
可以事前放棄審閱權嗎?
雖然消保法有規定定型化契約必須要請客人事前帶回審閱後再簽名,但實際上顧客要上門消費不太可能跟他說你先把契約帶回去看過,7天後再來吧?!因此審閱權的重點在於企業經營者有沒有給消費者審閱契約的機會,並非強硬的規定一定要7天後才能簽定契約,因此雖然不能叫客人放棄「審閱權」,但「審閱期」其實是可以讓客人自由決定的。
因此在簽定美容定型化契約時,建議企業經營者可以直接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契約上的條款,這樣消費者其實也就已經享有充分審視的機會,至於是不是還要將契約帶回家看過7天以後再來,這可以由消費者自行去決定,簡單來說消費者可以在充分了解契約條款的情形下,自行決定要不要帶回家審閱。
鑑賞期就是猶豫期!
其中很容易被和審閱期被搞混的就是猶豫期(鑑賞期),而猶豫期(鑑賞期)是指簽完契約、契約成立之後消費者可以無條件的解約,有反悔不簽約的權利,但猶豫期(鑑賞期)並非任何交易都適用,有鑑賞期的交易僅限於通訊交易以及訪問買賣。
什麼樣的交易型態適用鑑賞期
通訊交易就是指商家透過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式做交易,因為這類的交易模式消費者沒辦法親自檢視商品或服務,因此才有鑑賞期的適用。
但也不是所有的通訊交易都有鑑賞期的適用,若有下列情形則例外不適用:
- 易於腐壞、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使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訪問買賣則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這種情形也有7日鑑賞期,消費者可以無條件的解約。
更詳細說明可以參考【逛街時被美容師推銷,產品拆封就無法退費嗎】、【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都可以要求無條件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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