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臉導致紅腫發炎,美容師要賠償?】

【做臉導致紅腫發炎,美容師要賠償?】

《案例》

好久不見的朋友A因為再過幾個禮拜就要結婚了,於是找上小美幫他做臉,而小美看在是朋友的關係,就沒有簽署美容美體同意書,在沒詢問健康狀況以及各種風險告知下,就開始了課程。

做完送A離開時一切都還沒有任何異狀,結果隔天卻收到A的訊息說他一回家後臉部開始紅腫疼痛,很生氣表示接下來的婚禮難道他就要這樣參加了嗎?要小美必須賠償他30萬元的醫美費用加上精神賠償金。

但小美認為做臉有紅腫發炎也是正常的反應,難道這樣就要賠償他這麼高額的費用嗎?小美當初如果有簽署同意書的話,結果會不一樣嗎?

 

《案例分析》

小美會因為這樣而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民事上來說,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構成侵權行為需負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來說,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者,就很有可能會觸犯刑法上的規定。

而侵權行為的客觀要件在於(1)需有加害行為:小美做臉的行為就是一種加害行為。(2)需有損害:A的臉發生嚴重的紅腫疼痛。(3)需具備因果關係: A臉部的紅腫疼痛是不是因為小美的做臉行為導致的,如果可以認定通常在此情況下會發生這樣的損害就具備因果關係,反之就不具備。而這時候就必須要由A來負起舉證因果關係的責任。

主觀上如果已經盡了必要的注意做了一定的安全措施,結果仍然發生,那麼因為結果不具可避免性,就沒有不法可言,而小美到底有沒有盡了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很重要的一點就在於有沒有做了注意義務以及說明義務,如果有的話就可以免除責任。

 

可能會有什麼賠償

一般來說,賠償的範圍會依受傷情形來判定賠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如住院費及醫藥費)、工作損失(復原期的薪資)、看護費(含親人看護)、交通費用(如受傷後搭計程車往返醫院復健)、喪失勞動能力的損害(指勞基法強制退休年齡減掉事故時年齡,依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請醫師鑑定,評估喪失勞動能力等級)、精神慰撫金等。

而對方一下要求30萬元的賠償到底合不合理,還是要就個案來判斷,一般發生這樣的事情會先建議雙方冷靜下來,私下談看看賠償費用部分有沒有辦法達成一個共識,如果可以的話那當然就可以省去後續的手段。如果沒有辦法私下談成功的話,建議可以到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公正第三人以客觀的角度去討論出一個合理的賠償費用,也是一個可以解決糾紛的方法。

 

如何預防

看完可以發現美容師是不是有做出注意義務以及說明義務,會影響到是不是可以免除責任,畢竟美容師應該讓自己的服務符合安全及衛生的標準,在消費者可以預期的風險下進行美容服務,對於可能會有的風險就應盡告知義務並取得消費者的同意,顧客對於自身的特殊體質也應該要盡誠實告知義務,並以書面保存證據。

而協會的美容美體同意書就將可能會有的風險都寫在契約上,美容師需要做的就是逐條說明讓消費者瞭解並簽名,這樣就可以避免掉很多糾紛的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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