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時期!美容店家都應該要注意!】
【非常時期!美容店家都應該要注意!】
最近因為武漢肺炎的關係,市面上充滿了各式各樣的資訊教導大家應該怎麼做才可以有效殺菌、怎麼做才可以成功的預防這次的病毒,更出現了許多產品宣稱是可以有效殺菌抗病毒的,這邊要提醒大家幾件有可能會犯錯的地方,善意的提醒一不小心變成違法的可就不好了。
化妝品或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
直接先跟大家說結論,任何跟消費者說可以抗病毒的產品,只要不是合格GMP藥廠製造的通通都是違法、是可以檢舉的!
在美容圈最常會碰到的不外乎是宣稱精油可以有效殺菌、可以代替酒精而達到有效抗菌的效果,但是依照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2項的規定:「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果違法依照同法第20條的規定,將會被處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歇業及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因此有在販賣產品的美容店家都應該要特別小心注意,在廣告上不能有消毒抗菌等等的字眼出現,更別說是宣稱產品可以有效防阻武漢肺炎病毒的宣傳詞句了。
不要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
現在社群媒體發達、資訊傳播也很快速,很多人每天早上起來的第一件是或許就是看看手機,在這網路知識爆炸的時代,要怎麼樣才能確保什麼樣的訊息是正確什麼樣的訊息是錯誤就顯得非常重要。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意晴的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更正,即應立即更正。違反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網路上的資訊非常多,如果沒有辦法確認其來源的真實性建議都不要轉傳分享,以免一不小心就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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