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家內都至少要有一位衛生管理人!】
【美容店家內都至少要有一位衛生管理人!】
申請協會ESP優良美容店家服務標章的其中一項評核標準就是店內人員是否具備「衛生管理人資格」,除了要求店家都要符合政府法規之外,我們更要求的是每個通過ESP標章的店家對於環境衛生都有一定的整潔,因此店內還沒有衛生管理人資格的都要趕快去申請上課並取得資格證書,趕緊跟上大家的腳步囉!
怎麼樣才會取得衛生管理人資格呢?
如果有很多分店的話只要有一位衛生管理人員就可以了嗎?
店內沒有衛生管理人的話會有什麼處罰呢?
《案例分析》
怎麼申請衛生管理人員呢?
因為各地方政府的衛生安全法規都會有些許的差異,因此大家可以到營業場所所在地的衛生局網站上查詢,以台北市為例,近來因為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並且考量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場地為室內空間,規劃以線上數位課程方式辦理,今年度暫停辦理實體課程,因此需要的大家都可以到網路上報名課程,上完課程並線上考試完後,也一樣會取得一張證書,該證書的效力和先前實體上課所獲得的證書效力也是會一樣的。
那會有人有疑惑說那如果我是在其他區營業,但上台北市舉辦的衛生管理人員課程並獲得證書,這樣是可以的嗎?如上面所說,因為每個地區的衛生安全法規都有不一樣的地方,因此原則上還是會以上營業場所所在地區的課程為主,除非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有承認不同地區的證書效力,否則還是會以具備本身營業場所所在地的衛生管理人員資格為主喔。
如果有很多分店的話只要有一位衛生管理人員就可以了嗎?
答案是不行的喔!依據「臺北巿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每一位持有臺北市衛生管理證書的人員,只能擔任一家營業場所的衛生管理人員,不可以重複;而且該衛生管理人員負有管理營業場所衛生事項之責,指導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工作。
美容工作室的人數通常一開始都不會太多,建議負責人本人可以自己去上課、本身取得衛生管理人員證書會比較適合,未來如果員工離職的話也不需要另外去尋找具有該證書的美容師,況且上了衛生管理人員的相關課程也可以瞭解到經營場所時有哪些小細節是需要去注意,有什麼地方是應該要去做但卻不會想到的地方,不用想成是為了要應付地方主管機關才要去申請證書,而是多多補充一些經營營業場所都應該要瞭解的基本知識。
違反的話會有什麼處罰呢?
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違反第4條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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