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販賣麻膏,都還沒賣出也算違法嗎?】

網路上販賣麻膏,都還沒賣出也算違法嗎?】 

 

《案例》 

美在網路上販賣「舒緩膏」,才上架不到兩天,一瓶都沒賣出被檢舉進而收到衛生署來函表示因為違反藥事法的規定,將會處以罰。 

在網路販售麻膏會違反什麼法規? 

小美認為他賣的是「舒緩膏」而不是「麻膏」為什麼也會違反藥事法? 

從上架到收到來函小美一瓶也沒賣出去,這樣也被罰 

 

《案例分析》 

在網路販售麻膏會違反什麼法規?

麻膏屬於藥品大家應該都知道,但這要分成兩個情況來探討,一是案例中小美賣的麻藥如果已經核准的藥物,二是該麻藥本身就是未經核准非法的藥物。 

?果麻膏未經核准是自己“非法製造或輸入”的藥品,那就會觸犯藥事法82條的規定,刑責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接著又在網路上意圖販賣,就會再觸犯同法第83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該麻膏屬於政府核准的合法藥品,但販賣不是藥商卻意圖販賣的話違規者會觸犯藥事法以下的規定: 

藥事法第27條:規定因「無照藥商」觸犯,會依同法第92條的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藥事法第65條:更嚴重者,也有可能會因觸犯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而被處以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罰鍰更是高達60萬至2500萬的罰鍰。因此,網路販賣物品時,絶對不能隨意張貼任何與醫療有關的字眼。 

 

廣告宣稱是舒緩膏而不是麻膏,就不會觸法了嗎?

這或許是很多美容師的疑問,認為我賣的不是藥品,而是「舒緩膏」那應該就不會有觸犯法規的問題了吧,答案當然是錯誤的,名稱並不是重點,重點內容物是否為藥物,如果內容清楚明確就是藥物,那不管怎麼稱呼,也不會改變就是藥物的事實。 

 

商品都沒賣出去一樣會觸法?

由以上藥事法的規定可以知道,只要有販賣行為而不具有藥商資格,即使商品都賣出去,對違法行為也不會有任何的改變,因為法條就是規定「販賣行為」,並沒有規定說有沒有賣出,因此就算沒有賣出商品也是會違反藥事法的規定。 

 

《結論》 

販售麻膏金額並不高,要冒的風險卻是真的很大網路上大肆宣傳兜售麻膏的賣家,真的可要好好三思有些人社團裡販售也是相同道理你不知道何時會被截圖? 甚至何時會檢舉
建議大家還是不要以身試法,知道不能在網路上販售藥品,就不要去做,以免像案例中的小美一樣,只是想多賺點外快,沒想到錢都還沒賺到,就有可能會有刑事上的責任,真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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