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國外帶東西到自己店裡賣嗎?】   

【可以從國外帶東西到自己店裡賣嗎?】 

 

《案例》 

美容師貴貴在國外旅行時,買到了一罐覺得非常好用的收斂水,回台灣查詢過後發現台灣並沒有這個品牌的代理商或是經銷商,因此貴貴秉持著好東西就要和客人分享的心態,大量購入這樣的收斂水想說可以在幫客人做臉時使用許多客人使用過後覺得很不錯,紛紛要求貴貴幫他們代購這樣的商品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差異在哪裡? 

貴貴可以幫自己的客人代購商品賺取費用嗎? 

可以直接將商品帶回放店內販售嗎? 

 

《案例分析》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差異在哪裡? 

很多人應該都搞不懂這兩者之間的差異,總代理與總經銷也常常被誤用或混用,在市場上常見的情況來說的話,總代理可以自己販售、或分設許多代辦處,也可以找經銷商當作下游通路;但也有可能沒有總代理,全由上下游的經銷商組成銷售通路。 

  • 代理商:一般來說代理商在取得原公司的代理授權後,就可以代替該公司執行授權的業務(原廠代理人的身分),成為代理商相較於經銷商的優點在於,基本上只需要給付原廠相對應的保證金或授權金,但並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而且進貨多少通常也是由雙方確認,如果貨銷不掉是可以退回去的(也就是沒有買斷貨物);但缺點就在於因為國外的廠商也會擔心銷售能力通路的狀況以及付帳款的能力,因此如果是在相對沒錢以及沒通路的情形下,要取得代理權是會有難度的。 
  • 經銷商:經銷商並未取得原廠代理人的身分,經銷商通常是直接花錢向原廠進貨(也就是買斷貨物),原廠把產品賣出後其實就和經銷商沒有太大的利益關係也因為這樣,經銷商背負著要將庫存全數賣的的壓力,否則沒有賣出的話是需要自行吸收(經銷商賺的是差價、代理商賺的是佣金),因此爭取經銷商的權利也會比爭取代理權來的容易許多。 

 

貴貴可以幫自己的客人代購商品賺取費用嗎? 

看完這個案例可以知道貴貴不是商品的經銷商或是代理商,那麼一般人如果代購商品販賣在沒有注意到小細節時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會侵害到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權利但我國其實是同意「真品平行輸入」,簡單來說我國是同意大家從國外原廠代購到台灣販售的,這是一種合法的交易行為,原則上只要商品的來源正當使用商標時不會使商標的所有權人、代理商或經銷商等等的使用者信譽發生損害、不會讓一般消費者有誤認為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情形在市場中一起公平競爭在沒有違背商標法的前提正當的商品平行輸入行為並不會構成商標權利的侵害。 

 

可以直接將商品帶回放店內販售嗎? 

從上面可以知道雖然幫大家代購商品是不至於違法,但要注意在販賣介紹產品的特色時,因為貴貴本身並沒有代理或經銷的權限,因此除了不可以讓人誤會具有代理商或經銷商的身分之外,也不可以完全抄襲原廠授權代理商使用的內容,否則是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抄襲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建議內容都要做適當的修改、並附上原廠的連結 

要記得!不能直接取用官網上的內容、商標圖樣、照片也是不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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