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名稱也是廣告?美容店家使用「療」字的法律風險】 

【美容店家使用「療」字的法律風險】 

 

實務案例

許多店家為了提升專業感,喜歡在服務項目稱為「理療」、「頭療」、「光療」或「美容療程」等字眼。但這些名稱極可能讓你吃上高額罰單!曾有店家將頭皮按摩服務命名為「頭皮理療」(簡稱頭療),結果遭衛生局認定為「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違反《醫療法》第84條,裁處 5萬元 罰鍰。業者雖不服提出救濟,但最終仍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法院判決

🔍 行政法院判決的三大關鍵

  • 「暗示」即構成醫療廣告:根據《醫療法》,非醫療機構不得進行醫療廣告。法律對廣告的定義極廣,只要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例如使用理療、治療、療程等字眼),即便店家自認只是按摩,在法律上仍視為「醫療廣告」。
  • 美容美髮服務業之內容為:從事化粧、臉部美容、剪髮、理髮、燙髮及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不及於簡稱「頭療」之「頭皮療法」,業者廣告內容包含上開文句,應屬涉及醫療用詞。
  • 一旦被認定為刊登醫療廣告者,即違反第84條規定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這對許多微型創業或工作室來說,是一筆極大的負擔。

 

結論

為什麼只是服務名稱,就會被罰 5 萬元?這涉及衛生局對「醫療廣告」的嚴格認定

  • 從法律實務來看,判斷廣告是否涉及療效,重點在於:綜觀整體圖文所傳達的訊息,是否足以讓消費者聯想到「醫療效果」?雖然法律是看「整體原意」,而非單純用了什麼字眼,但實務上衛生局對特定敏感字眼極為重視。只要使用了這些字,極易被直接認定為暗示或影射醫療行為。
  • 按照衛生局的見解,理療就是物理治療的意思(透過物理手段來促進身體的康復和健康)。所以,「理療」屬於醫療用詞,美容業的服務項目建議避免使用。「療程」也是如此
  • 除了這個案例外,衛福部也多次透過解釋函令確認,「美甲」不得使用「光療」二字

名稱就是廣告! 法律並不會因為你「本質是按摩」就放寬標準。在規劃價目表或宣傳文案時,務必審慎檢查,避開任何與醫療沾邊的敏感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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