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聘用員工的一人企業,負責人該如何投保?】 

【未聘用員工的一人企業,負責人該如何投保? 】 

 

 

前言

當前許多美容店家屬於一個人企業(即自營業主),並未聘用員工。由於自己本身就是經營者,因此在社會福利保障方面,無法享有勞工專屬的「就業保險」(包括失業補助)及「勞工退休金」。

那麼,這些自營業主該如何投保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及健保呢?可以直接保工會嗎?以下將為大家詳細說明。

 

分析

  • 勞保:根據勞保局的現行規定,尚未僱用員工的事業負責人(即一人企業),不能申請設立投保單位來單獨辦理加保,若你想要保勞保,可以至職業工會加保,或是如果你有在其他公司兼職,也可以選擇在受僱公司加保。
  • 職業災害保險:若負責人有需要,可以至職業工會加保職災保險。
  • 健保:依《健康保險法》規定,無論是否有員工,都要自己成立健保單位。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或為他人眷屬,健保局如果發現的話,會請你補繳所欠的保費(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的機制)。為什麼會有補繳的問題呢?因為依照規定你要自己成立投保單位投健保(政府只要補助10%),而你卻在工會投健保(政府要補助到40%),這中間就有30%的差額(該繳給健保局卻沒有繳),所以健保局會追溯少繳的30%保費。

 

結論

一個人的企業,你可以到職業工會投勞保及職災保險,但健保不可以,健保必須自己設立投保單位,保在自己的公司,否則會因為自付額比例的問題,而被健保局追溯保費。所以大家創業時,一定要記得,申請營業登記後健保一定要保在自己公司或行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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