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痘痘、粉刺是醫療行為?】
【清痘痘、粉刺是醫療行為?】
《案例》
小美被客人A檢舉在做臉時有拿粉刺夾挑開臉上的痘痘幫他做治療,因此衛生局人員就到小美店內做稽查,並詢問小美當初是使用什麼工具清粉刺痘痘?清完有沒有塗藥在上方?而小美也照實拿了粉刺彎夾給衛生人員看,也表示在清痘痘之後並沒有塗任何的藥物在上方,只有使用化妝品收斂毛孔而已。
但小美還是很緊張,畢竟清粉刺也算是一種侵入性行為,會不會也是醫療行為的一種?這樣照實跟衛生局人員說使用粉刺夾清理的說法,會不會因此而讓他受罰呢?
《案例分析》
清痘痘是不是醫療行為?
清痘痘這件事就是針對皮膚做侵入性的行為,不論是切、擠、挖、挑、夾…都算是足以對人的身體結構或生理機能產生影響的行為,而常見的青春痘、面皰或是粉刺從根本來看都是跟毛囊有關,差別只是在於毛囊阻塞且過度分泌皮脂就形成粉刺,如果發炎就會變成毛囊炎。對皮膚科醫師來說,對付這些症狀就是在治療疾病,因此如果美容師宣稱可以「治療」青春痘,就會觸犯醫師法,但如果內心沒有診療的目地,那麼即使有侵入行為也不是醫療行為。
診療目的,想要治療客人!
如果美容師的內心是想要治療客人,讓客人的痘痘得到治癒進而改善消除的話,就是有診療目的,而治病是醫師的工作必須要有醫師執照才能為醫療行為。但內心的動機或意圖又有誰會知道?行為的當下在想什麼既然沒有人知道,就只能透過兩件事推論:一、用藥,例如塗抹治療痘痘的A酸或消炎藥。既然都已經用藥了就會被認定為有治療意圖。二、雖然沒有用藥,但卻不斷的在廣告宣稱可以治療、治癒、消除,甚至放上寫了「治療前治療後」的對比圖,這樣也算間接的承認有治療的意圖以及想法啦。
如果沒有診療目的而是使用青春痘棒呢?
這部分早在3、40年前就有醫師公會請當時的衛生署解釋了,當時的衛生署說這樣的行為不算是醫療行為,直到現在見解依然沒變,因此案例中的小美在沒有替客人塗藥也沒有診療意圖的情形下,是不用太過煩惱會違法的。
如果進一步使用切開排膿的手法呢?
承上,單純擠痘痘是美容行為,但是切開排膿的行為就要特別注意,因為這是一種醫療行為。
而清粉刺這件事,實際上有他的模糊地帶,很容易就變成是醫療行為,但也可以說不容易構成,畢竟要證明診療目的不容易,最怕就是自己用藥、又在廣告上大喇喇宣稱療效,這樣還是會因為違法醫療法或醫師法而被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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