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上年度楷模 林芷嫻
🏆最佳楷模得獎感言
《2024年 最佳楷模獎》
首先,很高興能成為上半年度協會楷模。感謝美容法律協會會員們給予支持與鼓勵,芷嫻從沒想到有一天
能在法協上擁有自己一部份的小平台。從被提名開始我擁有了理事、北一區副分會長已是莫大的榮幸!
剛加入協會時正好在新冠疫情封城期間,那時的我因想了解更多關於美業法律知識而加入,但一直是在潛水
狀態。
直到某一天我鼓起勇氣參加了旺年會,活絡的氣氛與濃厚的和諧氛圍深深吸引著我,畢竟我是一個非常非
常慢熟又容易全身長滿刺…

【美容店家開除不適任的員工,需要注意什麼才不會違反勞基法?】
勞基法規定,要請員工離開,必須要有「法定理由」!並不是單純願意給員工錢就可以叫他走。
而最常被雇主拿來用的法定理由就是「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問題是,適用這個法定理由的「前提條件」,並不是雇主片面認為員工不好就能稱為「不能勝任」,而是要符合「最後手段性」。

【買產品送課程,遇消費者退費,店家可以不退嗎?】
如果依照「過去法院」的判決,可能多數會認同店家的主張,認為這是一種買賣契約,除非產品有瑕疵,否則不能解約退費。所以,在過去,這種包裝成產品買賣的,店家都不需要退費,但現在法院的態度是什麼呢?新法對於買產品送服務又是如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