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是營業權轉讓還是財產轉讓?】
【頂讓是營業權轉讓還是財產轉讓?】
《案例》
創業不見得要一手包辦所有事項,頂讓他人的店面也是一種選擇,但頂讓延伸出來的糾紛也不少。
如果A店頂讓給B,B完全沒有換招牌,之後B店經營不佳、惡性倒閉等等,這樣對A會有影響嗎?
在租屋方面有沒有什麼須要注意的地方呢?
頂讓究竟是營業權的轉讓還是財產轉讓呢?
《案例分析》
什麼是頂讓?
頂店、頂讓是一種俗稱,而不是法律名詞,因此實務上才會有很多爭議糾紛出現,要先搞清楚頂讓的項目是什麼,是頂「營業」還是頂「財產」?如果以法律上來看,會用營業權轉讓或財產轉讓來看待頂讓這件事情。
那頂讓屬於營業權的轉讓還是財產轉讓呢?
如上所述,頂讓並非一個法律名詞,因此沒有說頂讓一定就是屬於哪一種類型,端看雙方當事人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頂店是連同店面招牌都頂下來,那麼就會是營業權讓渡,對於前店家所有的權利義務就會是概括承受,包含前店家的債務也須要一併負起責任。
如果沒有頂招牌、頂客戶、頂商譽等等,那就只是讓渡生財器具,新的店家自然不能使用舊的名稱,舊的店家也須為自己的債務負責,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比較沒有關連。
租屋方面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呢?
在頂讓契約以外,通常還會須要一份租賃契約才能營業,在頂讓之前務必要釐清店內的所有權及使用權人為誰。頂讓時要簽訂租約的對象有可能是房東(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也有可能是房客(就是承租人)。
如果讓渡人剛好就是房東的情況,那事情比較簡單,直接找房東簽訂租賃契約就可以了;但如果讓渡人是房客的狀態下,這時後可能會有以下三種簽法:1.跟讓渡人簽立新的租約,請他「轉租」。2.承接讓渡人的舊租約。3.找房東簽訂新的契約。
建議大家以第3種簽法會比較妥當,原因是如果要轉租,依照民法的規定,承租人須要得到房東的同意,承租的期限也只有承租到原房客的租期而已,和讓渡人間還要另外簽一份租賃契約,只會讓之間的法律關係複雜化。
讓渡的人需要注意什麼呢?
以美容店家舉例,在讓渡店家時勢必還有許多客戶的課程還沒使用完畢,那麼如果客人同意將課程移轉給新的人,就不需要負責。如果未經客人同意,只是雙方講好讓渡客人的課程,那其實並不會發生讓渡的效力喔,這與營業讓渡無關,而是個別客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移轉的問題。
另一個層面是主體問題,如果今天是一家公司頂給他人,僅變更負責人而已、統編或營登都沒變,那麼就會所有權利義務頂讓店家的人都會概括承受。
《結論》
因此要頂店,除非招牌真的很有價值,大過可能承受的不確定風險或債務,才要繼續使用原本的招牌。否則建議大家頂讓生財器具即可,也要注意客人不要私自移轉,要移轉要經過同意,才不會有糾紛。
如果真的很喜歡對方的招牌、公司名稱,就要有承受的心理準備、評估得到的利益及可能的風險,建議大家這時候可以請對方辦理公司解散清算,接著再用相同名稱去註冊就比較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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