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是營業權轉讓還是財產轉讓?】 

【頂讓是營業權轉讓還是財產轉讓?】 

 

《案例》 

創業不見得要一手包辦所有事項,頂讓他人的店面也是一種選擇,但頂讓延伸出來的糾紛也不少 

如果A店頂讓給BB完全換招牌,之後B店經營不佳、惡性倒閉等等,這樣A會有影響嗎? 

在租屋方面有沒有什麼須要注意的地方呢? 

頂讓究竟是營業權的轉讓還是財產轉讓呢? 

 

《案例分析》 

什麼是頂讓?

頂店、頂讓是一種俗稱,而不是法律名詞,因此實務上才會有很多爭議糾紛出現要先搞清楚頂讓的項目是什麼,是頂「營業」還是頂「財產」?如果以法律上來看,會用營業權轉讓或財產轉讓來看待頂讓這件事情 

 

那頂讓屬於營業權的轉讓還是財產轉讓呢?

如上所述,頂讓並非一個法律名詞,因此沒有說頂讓一定就是屬於哪一種類型,端看雙方當事人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頂店店面招牌下來,那麼就會是營業權讓渡對於前店家所有的權利義務就會是概括承受,包含前店家的債務也須要一併負起責任。 

如果沒有頂招牌、頂客戶、頂商譽等等,那就只是讓渡生財器具,新的店家自然不能使用舊的名稱,舊的店家也須為自己的債務負責,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比較沒有關連 

 

租屋方面應該要注意那些事項呢?

在頂讓契約以外,通常還會須要一份租賃契約才能營業,在頂讓之前務必要釐清店內的所有權及使用權人為誰。頂讓時要簽訂租約的對象有可能是房東(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也有可能是房客(就是承租人) 

如果讓渡人剛好就是房東的情況,那事情比較簡單,直接找房東簽訂租賃契約就可以了;但如果讓渡人是房客的狀態下,這時後可能會有以下三種簽法1.跟讓渡人簽立新的租約,請他「轉租」。2.承接讓渡人的舊租約。3.找房東簽訂新的契約。 

建議大家以第3種簽法會比較妥當,原因是如果要轉租,依照民法的規定,承租人須要得到房東的同意,承租的期限也只有承租到原房客的租期而已,和讓渡人間還要另外簽一份租賃契約,只會讓之間的法律關係複雜化。 

 

讓渡的人需要注意什麼呢?

以美容店家舉例,在讓渡店家時勢必還有許多客戶的課程還沒使用完畢,那麼客人同意課程移轉給新的人,就不需要負責。如果未經客人同意,只是雙方講好讓渡客人的課程,那其實不會發生讓渡的效力喔,營業讓渡無關,而是個別客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移轉的問題 

另一個層面是主體問題,如果今天是一家公司頂給他人僅變更負責人而已、統編或營登都沒變,那麼就會所有權利義務頂讓店家的人都會概括承受。 

 

《結論》 

因此要頂店,除非招牌真的很有價值,大過可能承受的不確定風險或債務,才要繼續使用原本的招牌。否則建議大家生財器具即可,也要注意客人不要私自移轉,要移轉要經過同意,才不會有糾紛 

如果真的很喜歡對方的招牌、公司名稱,就要有承受的心理準備評估得到的利益及可能的風險建議大家這時候可以請對方辦理公司解散清算,接著再用相同名稱去註冊就比較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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