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資料是否為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

有一位美容師在某家美容美體店家做了兩年多之後離職,卻被前雇主告上法院,說他(red arrow right)竊取顧客資料,違反當初所簽的保密協議,所以求償200萬元違約金。 原因是,店家發現他使用公司櫃檯電腦登入POS系統,將客戶資訊檔案下載複製至櫃檯電腦,隨即上傳至個人雲端硬碟,最後再將櫃檯電腦上的客戶資訊檔案刪除,但是這一切都被公司裝設之監視攝影器錄下。 而這名美容師則說,那些客戶資訊只是記載客戶的名稱及電話,每位員工只要坐在櫃檯使用櫃台電腦都可以開啟及維護,並非營業秘密。 這個案例的爭點在於:那些客戶資料是否是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

政府持續稽查,美容店家務必遵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避免違規罰款!

隨著法規修訂,衛生局已展開後續函查甚至實地稽查。請各位店長務必提高警覺,確保店內營運符合規範。若您對定型化契約內容尚不熟悉,或不清楚稽查時應備齊哪些合法文件,請詳閱以下說明。

【115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已正式調漲!】 

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8,590元調整至29,500元,調升910元,調幅3.18%;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90元調整為196元,調升6元,調幅3.16%。 各位僱主以及勞工都要特別注意! 

【只有一張美容床須要辦理營業登記嗎?】

小莉是二度就業婦女因為工作不好找,他租了間套房自行創業,經營起美容工作室,創業初期曾向業界前輩請教關於辦理營登的事,前輩說:莉莉的工作室只有一張床是不需要辦理營登的。未料有天竟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小莉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消費者不滿意紋繡、美甲、美睫等成品,可以要求店家退費嗎?】

【消費者不滿意美甲的成品,可以要求店家退費嗎?店家可以透過契約預防嗎?】   《前言》 美甲成品跟圖片看起來不一樣、顏色有色差、消費者覺得不好看、成品不滿意....這些算是法律上的瑕疵嗎? 首先,我們要先知道什麼做叫「法律上的瑕疵」? 簡單來說,所謂的「瑕疵」,就是當消費者付了報酬,期待的是美甲師依照約定完成某個精緻的美甲作品(無論是顏色、款式還是做工),而當最終成品出爐時,卻和顧客預期相差甚遠,顧客就有理由認為這份成果並不值得他支付的費用。 👉也就是說,美甲師所要擔保的是,「成果」與「報酬」之間彼此「等值」;否則就必須把不相稱的錢還給客人。 但有時候,顏色差異或效果上的微小變化可能是無法避免的。比方說,光線或顯示設備上的差異,有時會造成圖片與實物之間的視覺落差。所以,若這樣的差異無法提前預見或避免,美甲師「應該提前告知顧客」,讓顧客了解可能的情況,這樣可以避免後續爭議。   《分析》 Q:如何定義是否等值? 其實是很「主觀」的,所以通常會從下列客觀角度來判斷: …

【紋眉後出國一年,還可以要求免費補色?】 

A在年前向小美預約紋眉要美美的出國出差半年,也預計要在半年後向小美免費補色,沒想到才出國後沒多久,就遇嚴重的疫情,導致A沒辦法順利回來在時間內給小美免費補色,一年後A回台灣要求小美要幫他免費補色,請問這種情形小美可以拒絕A免費補色的要求嗎?....

【員工上下班車禍算不算職災?雇主有沒有責任?】下

在上一篇中,我們說明了員工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勞動部是認定為職災,並進一步提到法院見解之間的落差,讓美容店家了解這類事件發生時,雇主可能需要負擔補償責任的法律基礎。然而,實務問題不只在於「賠不賠」,而是「怎麼賠」、「賠多少」、「哪些可以主張不賠」。這正是許多店家真正關心的部分

【員工上下班車禍算不算職災?雇主有沒有責任?】上

【員工上下班出車禍,雇主也要負責?】 美容店請員工是成長的開始,但同時也是風險管理的起點。 你可能以為只要店內安全顧好就沒事,但其實——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出車禍,雇主也可能被認定要負補償責任!

【做到這兩點,避免試用期解雇之爭議!】

台北有一家美容店 解雇了一位員工,認為員工在試用期間因表現不佳而考核不通過。然而,該員工不認同這個決定,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從「違法解雇日」到「判決勝訴日」的薪資補償。

【未聘用員工的一人企業,負責人該如何投保?】 

當前許多美容店家屬於一個人企業(即自營業主),並未聘用員工。由於自己本身就是經營者,因此在社會福利保障方面,無法享有勞工專屬的「就業保險」(包括失業補助)及「勞工退休金」。 那麼,這些自營業主該如何投保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及健保呢?可以直接保工會嗎?將為大家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