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徒適用勞基法嗎?】

【學徒適用勞基法嗎?】

《案例》

小凱在高中時就在美髮店當助理,一天工作十個小時、一個月只領一萬塊,畢業後當了全職,月薪還是只有一萬五千元,不但不符合基本薪資的要求,還完全沒有勞健保,小凱受不了決定離職,居然還被店家要求10萬元的違約金。小凱一氣之下對老闆提告,並提出請求雇主給付少付法定基本工資之差額、給付未給之加班費、給付休假日工作之加倍工資及給付未提撥之勞工退休金等訴求。

看完案例以後,這個案例的重點就在於小凱到底是否適用勞基法?

有的話,那麼小凱提出的請求,雇主都必須要賠償;如果沒有的話那僱主就不需要賠償。

 

《案例分析》

很多人會有疑惑說學徒契約、建教生契約、實習生、工讀生,這幾個在法律上的定位有一樣嗎?其實這4種都是不一樣的,學徒簡單來說就是技術生,跟建教生、實習生不一樣,而這案例主要涉及的是學徒契約,以下主要就是說明學徒、就是技術生的相關法律規範,跟其他沒有關係哦!!

 

如果請一個學徒也簽訂學徒契約,會享有一般勞工有的福利嗎?

這邊要特別說明,如果店家要請學徒,那必須要簽約,並且一定必須要書面簽約,接著送勞工局審核報備。

並不是學徒就不需要保勞保,學徒仍然是要為其投保勞保,但健保就沒有強制規定雇主須要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及勞退勞基法也明文規定不需要投保,那大家最關心有關基本工資的部分呢?其實基本工資勞基法也有規定可以不用遵守。

簡單來說如果小凱是一個正常的勞工,那個他的主張都是正確的,但他是個學徒,只受勞保、工時、放假等規範,其他勞退、基本工資一率不適用,所以,學徒可以給一萬五千元,這是合法的。

 

雇主是不是把員工通通改成學徒就好呢?

勞動基準法第68條規定,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也就是說,你公司如果有四人,就只能請一個學徒。

這個案例中,雇主並沒有把學徒契約報備勞工局,但是實務上法院認為,沒有報備,只是違反行政法規可能被處罰,但不會影響到雙方已經成立學徒契約的事實。其中學徒契約,勞基法內有規定,僱主須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並且雇主也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學徒)技術生、建教生、實習生中,是不是只有(學徒)技術生不需具備學生身份?

沒錯,建教生是高中生,實習生是大專生,學徒、技術生並沒有年紀區分,但不能請未滿15歲的人當學徒,還有,如果這個人雖然是滿15歲了,但是如果連國中都沒畢業,輟學了,也不能當學徒。

 

技術生的學習期間有規定嗎?

技術生的學習期間勞基法並沒有特別規定,僱主可以自由約定,甚至可以約定,學徒期間不計入工作年資。但雇主如果在技術生訓練契約內訂明留用期間,應不得超過其訓練期間。

「學徒習藝時間,除另有約定外,免予合併計算年資。」(內政部75年4月22日台內勞字第三九二七二三號函)

 

《結論》

很多雇主會請學徒生、技術生又或是建教生、實習生當員工,其中的法律規定、很多小地方僱主都須要特別留意,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法律規定而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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