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繡補色是權利還是義務呢?】

紋繡補色是權利還是義務呢? 

 《案例》 

紋繡師莉顧客A紋眉,一開始溝通時A表示想要用深一點的顏色來紋繡,但莉莉考量到A是第一次做紋繡,建議可以先用淺一點的顏色來試看看,如果掉痂過後仍然覺得不好,想要再加深顏色的話,三個月內都可以免費回來補色。 

一個月過後A表示仍然想要再補深一點的顏色並且預約了時間,但這段時間A卻因為各種理由時間沒有辦法配合的上、更爽約了幾次,就這樣拖到了免費補色的最後一天才又臨時要預約,但這麼臨時莉莉也早就預約好了客人,A就說如果沒有辦法預約的要求全額退費給他,莉莉實在覺得很無奈,也不是不讓他預約,三個月內也安排過許多時間,也是對方的臨時不來的緣故才一直沒有補色。 

請問,這種情況莉莉應該要全額退費嗎? 

紋繡的免費補色到底是消費者的權利還是紋繡師的義務呢? 

紋繡師又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案例分析》 

紋繡的免費補色是紋繡師的義務? 

補色到底是消費者的權利還是紋繡師的義務補色在紋繡的定位是什麼有很大的關係,一般來說紋繡行為在法律是一種承攬關係,簡單來說就是只有紋繡師在完成整個紋繡任務後顧客才有給付報酬的義務,因此如果將補色視為是完成紋繡工作的最後一個步驟(唯有做完補色妳的紋繡工作才算完成的意思),那就有義務幫客人補色。 

但也不是消費者隨時說要來補就補,都過了一年說要來補也很不合理,因此紋繡師可以給對方時間限制,但如上面所說,如果補色是紋繡師的義務,那麼約定的這個時間並沒有太大的意義,要避免掉這個情形的發生就要進行「催告」來解除自己的責任 

 

紋繡的免費補色是消費者的權利 

另外一種情形是,如果補色是指已經完成紋繡工作後免費多給客人的優惠客人沒有在期限內回來補色這種情形紋繡師不用催告,期限過後直接沒有義務,而案例中的這個情形比較像是完成紋繡工作最後一個步驟的補色,所以建議莉莉要通知A解除責任,A最後一次機會,如果單純不理會她自己的義務也不會因此而解除 

 

紋繡師又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上面所說,如果補色的定位為完成紋繡工作的最後一個步驟,即使有訂明需要多久時間回來補色,建議大家還是要進行「催告」來明確告知對方以文字表示必須要在幾天內預約補色,如果沒有回應或再次爽約就會解除紋繡契約的規定,如此一來紋繡師才能正式的解除自身的補色義務,藉以避免掉往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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