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要注意!否則有可能會被罰錢!】 

【網拍要注意!否則有可能會被罰錢!】 

 

《案例》 

有一天小收到媽媽從南部寄上來的包裹,拆封發現裡面竟然有媽媽自製的泡菜10罐,心裡想就算每天都吃也不知道吃到何年何月,短時間一定吃不完,於是靈機一動,抱著好東西和大家分享的心態,將其中的5罐拿到網路上販售。 

沒想到過了一陣子,商品都還沒賣出去,就收到了衛生局來函,表示在網路上刊登販售泡菜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如果沒有及時提供相關說明及資料,將會遭逕行處分,小心想只是賣我吃不完的東西也會有觸法?況且我罐也都還沒賣出去,對於收到衛生局的來函感到一頭霧水。 

現在網路世界發達,每個人隨手都可以創立一家商店,賣東西並不是一件難事,每個人都可以當老闆,但是網路世界真的什麼都可以賣嗎?行銷時的話術都可以天馬行空的表示嗎?難道法規對於網路這塊都沒有任何的規範?  

 

《案例分析》 

在網路上賣食品也會違法?

並不是賣所有的食品都會違法,而是賣了食品要注意相關法條的規範,案例中的小其實但就販賣泡菜這件事情並不違法,有觸法的疑慮在於販賣的東西並沒有任何產品說明標籤包裝僅僅是一罐透明的塑膠罐完全沒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等等,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1.)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各種事項,若違反了依據同法第47條的規定,將會被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百萬元以下罰鍰 

除此之外注意不能販賣健康食品,簡單來說就是不能販賣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的食品,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形下,都不得將商品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若販賣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的情形,內容標示或廣告不得及醫療效能、虛偽不實、誇章的內容,宣稱的保健效能也不能超過主管機關許可的範圍。 

 

不得宣稱療效

這點大概是很多廠商都會犯的小錯誤,台灣人喜歡食療因此在行銷上往往偏好主打健康資訊或者有特定的益處,但根據政府規定是不得宣稱療效,目前查詢可以得知排便順暢、補腎、潤肺、化,等字眼都是不得使用的喔。 

 

網路上不能賣藥!

看到這個標題大家一定會想說,這誰不知道,但是!很多時候賣的當下根本沒有意識到你正在賣「藥」,很多人到日本出國旅遊時都會幫大家代購藥品回國,一不小心買太多用不完就會馬上想到還可以用網路販售,藉此還可以賺取差價,在我國這樣的舉動將違反藥事法的規定而被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除此之外還要特別提醒,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包括OK繃、紗布、棉花棒、一般醫療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除外)、護具、束腹帶、機械式助行器、機械式輪椅等等,這些都是不能販賣的喔! 

 

1.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其為兩種以上混和物時,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食品添加物名稱。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六、原產地(國)。七、有效日期。八、營養標示。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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