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課程究竟要如何退費呢?】 

【美容課程究竟要如何退費呢?】 

 

《案例》 

美美工作室平常就有在幫客人做臉做身體的服務,原價$2,000/堂的課程,一次買10堂費用可以打9,等於一堂只要$1,800琳琳看了很心動想說平常都一直有在做臉的習慣,而且美容室剛好也在家裡附近,一次包套的課程比較划算,於是就直接花錢購買也這樣持續做了五堂的做臉課程 

但因為琳琳朋友也開了一間美容工作室可以以更優惠的價錢幫琳琳做臉,於是和美美提出要求退費其餘沒有做完的課程,琳琳認為美美應該要退還他$1,800*5=$9,000美美一時間不知道合法的退費標準應該是怎樣,因此要尋求大家的幫忙 

什麼是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 

應該如何退費才是合法又合理的呢 

如果琳琳課程都還沒做就要求退費的話,美美須要全額退費嗎? 

 

《案例分析》 

什麼是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 

要看誰說的有道理之前,我們先來了解其實政府對於美容店家有特別制定一份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要店家與消費者去訂立,是為了減少美容消費爭議的產生,而有這份專屬於美容業者的定型化契約出現,裡面內容有規定了一些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明文規定了退費時限定的費用,若店家於契約額外新增了其他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沒有的規定,進而牴觸了不得記載事項的話,即使雙方都已簽約完畢,該規定也會因此而無效(例如在契約標示不論任何原因解除契約,不得退費的規定,就會因為違反了定型化契約的規定而無效)。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是怎麼規定的呢?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第10條有規定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契約之退費標準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因甲方任意終止本契約者,乙方應於終止日後____日內 (不得逾三十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 

前項之終止契約手續費,係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之剩餘金額之百分之____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上述金額之百分之十) 。  若未約定終止契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 

依我們的案例來說,如果琳琳要退費的話,依照條文規定,美美應該在30天內將$18,000(收取之費用)-$1,800*5(已接受服務之費用)$8,000*10%(手續費以最高金額10%計算)=$8,200

而其中協會推薦的美容收據契約,定型化契約我們在「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後方還有標註「應以原價而非優惠價格定之」,也就是說如果美美有簽定我們的契約,那要退的費用則會是$18,000(已收取之費用)-$2,000*5(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以原價記)-$8,000*10%(手續費以最高金額10%計算)=$7,200,而為避免爭議,簽定契約時也要將原價以及優惠價分別是多少寫清楚喔。 

這邊要提醒大家,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的空白處是要讓大家自行去填寫的,只要簽約的雙方當事人簽約同意並在合法範圍內的話,都是有效的,也要注意並非所有情形都可以扣手續費,必須要事前和消費者有訂定才能扣,如果一開始未告知,後來要退費時就不能額外再收取手續費的費用了。

 

如果琳琳課程都還沒開始就想要退費,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第9條有規定,「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契約之退費標準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因甲方任意解除本契約者,乙方應於解約日後____日內 (不得逾十五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解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 

前項之解約手續費,係指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____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五。若未約定解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解約手續費。 

以此問題為前提來看,美美若要退費則是須於15$18,000(已收取之費用)-$18,000*5%(以可扣最高5%手續費計算)=$17,100退還給琳琳。 

再次提醒,要扣手續費的前提是須事前約定!沒有事前約定是不能扣手續費的。 

 

《結論》 

退費其實是和消費者很容易發生爭執的地方,雙方的認知及立場不同時就會產生糾紛,即使法律上有明確規定退費標準,如果一開始沒有說明清楚,甚至是沒有簽定契約,在退費時鬧的雙方不愉快,消費者可能還會於網站上留負評或惡言相向對店家的名譽上並沒有好處建議店家事前要和消費者簽定契約,並於簽定契約時將相關退費標準詳細說明,避免之後消費者產生誤會。 

也建議消費者在簽定契約時也要睜大眼睛好好看清楚自己正在簽的到底是什麼,不要還沒看清時別人請你簽就簽,看清楚後再簽名,也能避免掉日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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