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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已正式調漲!】 

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6,400元調整至27,470元,調升1,070元,調幅4.05%;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76元調整為183元,調升7元,調幅4.05%。  各位僱主以及勞工都要特別注意!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來調整基本工資會有甚麼樣的處罰呢?  勞保投保薪資級距會有改變嗎?  基本工資和底薪一樣嗎? 扣除全勤獎金後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違法嗎?  以上問題攸關有員工或未來想找員工的店家,該如何正確給薪才不會違法,現在就帶大家一一來探討~

【試用期員工的權益與解雇條件】

所謂試用期,就是雇主和員工約定,在一定的期間內(通常是3個月),觀察及考核員工的表現,來決定「是否適任或勝任」這份工作。 要注意的是,試用期內的員工,事實上從第一天到職時起已經是你的員工了,所以依勞動部的見解,無論是薪資、休假、特休、勞保等都要依這勞基法的規定進行才對。 這樣的話,試用期員工跟正式員工的不一樣的地方在哪呢?

【公司五人以下就不用幫員工投勞健保嗎?】

相信很多人在開業之初會有疑問,如果開了一間美容工作室,期間只請了一位助理跟一位美容師,連自己本身總共三個人,是不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就不用幫員工投保勞健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