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提供的DM廣告違規,店家拿來宣傳也會被處罰嗎?】

【廠商提供的DM廣告違規,店家拿來宣傳也會被處罰嗎?】

 

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10日 / 

檢舉化粧品可得獎金!衛福部食藥署今(9日)預告訂定《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草案,未來若消費者發現化粧品廣告不實、宣稱療效,即可向食藥署通報,預計明年5月2日上路。一旦檢舉成功,檢舉人可得罰鍰5%的獎金;若為化粧品公司員工,獎金金額則提高至罰鍰的10%,比原先《藥事法》中的獎勵規定更高。

上面這則新聞內容之前我們就已經有分享給各位,就不再重覆講解了。

今天要來探討的是另一個對美容店家也很重要的問題~
若是廠商本身提供給美容店家的宣傳DM廣告就已經違規,店家拿到後也沒認真審視廣告內容就直接拿來張貼做宣傳,這樣是不是也會跟著違法呢?
違規廣告的處罰對象針對誰呢?是廠商?還是店家呢?
如果您是美容店家經營者或主管,這些問題都是您必須要了解的,畢竟這項獎勵辦法一實施上路,不難想像會有很多檢舉人藉此賺取檢舉獎金,各位美容店家千萬要注意!!

接下來~就來看看我們的解析吧!!



違規廣告的處罰對象是誰?

違規廣告的處罰對象是針對「廣告主」,那誰是廣告主呢?原則上是以「行為人」為廣告主,簡單來說就是透過廣告宣傳來達到銷售目的的那個人,不過衛服部及法院也會同時以廣告的「實際受益人」為懲處的對象,因為廣告的目的不外乎就是為了銷售,透過廣告而得到利益的人也會被認為是廣告主而被處罰。

 

如果廠商的廣告違規,店家拿來張貼會不會被處罰呢?

那很多人就會有疑問說,可是廣告單是廠商給我的,內容又不是我去寫的,難道我們美容店家也要受罰嗎?
這個問題的重點就在於有沒有實際受到利益,如果店家只是幫忙貼(不論有沒有收取廣告費),那麼店家的地位就會像是媒體一樣只是受託刊登者,因此這種情況並不會被處罰;但是如果店家不只是幫忙張貼,還用來做生意或者宣傳銷售所得的利益與廠商分拆,那麼店家就會被視為是實質受益人,也就是上面說的「廣告主」,那就會成為違規廣告的處罰對象了。

 

《給美容師的建議》

在違規廣告檢舉人制度上路前,這些利害關係,店家不能不知啊!!
所以當您拿到廠商所提供的這些廣告時,千萬別急著張貼或PO上網宣傳,應該要好好檢視一番先看看內容是否有違規不當,以免日後被檢舉遭受處罰。
另外還要特別提醒大家,廣告不只是我們所想的只有宣傳單、海報等等而已,而是不論透過任何介面,只要能夠傳遞某種訊息,進而企圖改變人們對廣告商品或事項的態度,誘發人們行動而使廣告主獲得利益,都屬於廣告,並不拘泥於何種形式。


《本會會員福利》

針對這部分我們協會的「法律服務委員會」從去年11月開始也已經開始著手進行幫助會員進行事前廣告審查的服務囉!!


至於會員要怎麼向本協會提出申請廣告審查呢?

1️廣告審查送件以郵寄或傳真的方式做處理。

2️所有附件皆需以A4紙張大小列印,且文字必須清晰可讀。

3️申請案將由本會法律服務委員會認定件數後,採用LINE@做報價,還請會員在提出申請時務必留下LINE ID。

4️更詳細更正式的公告都在我們會員的line群組,有任何問題也歡迎在我們美容法律協會的line@中發問喔。

 

新聞連結: https://goo.gl/GU98PP

 

 

美容師必備的法律工具書 https://beautylaw.pse.is/lawboo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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