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包裹發現商品數量短缺,該由誰賠償?】

【打開包裹發現商品數量短缺,該由誰賠償?】

 

《案例》

化妝品賣家小愛和往日一樣包貨並到便利商店出貨給各買家,沒想到幾天後有一買家聲稱他收到貨時商品數量短缺,照片上的商品也已經都完全拆封好放在桌子上,該買家於是要求小愛必須賠償他所有的損失,但小愛也很確定當初包貨時是完好的商品,可是該顧客很堅定的說他打開就是這個數量,必須要賠他短缺的商品。

這時候只能聽顧客的話賠償她了嗎?會不會是買家故意找麻煩?還是真的是賣家一時沒注意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呢?


《案例分析》

買賣契約履行了嗎?

這種各說各話的情形,最終還是要看舉證責任的分配,買家說裡面沒有東西、賣家說有,賣家說有寄貨、買家卻說理面是空的,到底這時候賣家有沒有履行責任,舉證責任是在賣家的身上,所以建議賣家都要做好舉證的責任,裝貨的過程中錄影,否則如果賣家無法舉證,輸面就會比較大,就必須要賠償買家貨物的部分。

 

民法中利益承受與危險負擔

如果賣家做好舉證準備,接著貨物一旦送達買家經過買加簽收之後,其實危險負擔就變成是買家需要承擔,換句話說,買家如果主張沒有物品,那此時也須要買家自行去舉證拆開當時就已經沒有物品,如果這時候買家無法舉證成功,買家就會敗訴了。

如果買方賣方都舉證成功,那也有可能是運送人的問題,如果證實是運送人的問題,因為物品交付前須由賣方承擔風險,所以這時後須由賣家賠償買家,賣家再自行去跟物流求償。

 

舉證責任的分配

舉證責任的分配在法律上來說是很重要的,法律界有一句很著名的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訴訟中常常都是因為無法提出證據,而沒辦法證明事實,因此在法律中舉證責任在哪一方常常就會影響整個訴訟的勝敗。

 

《給美容師的建議》

做網拍會發生的事情實在不勝枚舉,遇到的客人也是各式各樣,若物品單價比較高,建議大家在出貨時,將整個出貨過程錄影下來保護自己;同理可證,買家在購買單價高的商品時也建議將拆封過程全程錄影,否則物品簽收以後,包裹中的內容物即使真的完全和當初購買的不相同,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也沒辦法有效的舉證,若提告也仍然會有敗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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