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廣告誇大不實、涉及療效,、小心受罰!】

剛畢業的美美懷抱著滿腔熱血,自己新開了一間美容工作室,於是在臉書粉絲團發佈一則貼文宣傳,內容大致上是美容技術可以幫助顧客「消除皺紋、細紋、表情紋、法令紋、魚尾紋;並平撫肌膚疤痕、消除您臉上的黑眼圈.....

【學徒適用勞基法嗎?】

小凱在高中時就在美髮店當助理,一天工作十個小時、一個月只領一萬塊,畢業後當了全職,月薪還是只有一萬五千元,不但不符合基本薪資的要求,還完全沒有勞健保,小凱受不了決定離職,居然還被店家要求10萬元的違約金.....

【客人老是放鴿子,店家一怒之下公佈黑名單會違反個資法嗎? 】

顧客美美時常無預警的取消預約課程,美容師小艾一氣之下,就將美美的個人資訊全部都張貼到美容工作室的粉絲專頁上,幾天過後小艾收到通知說他公布黑名單的行為已經觸犯個資法,不排除要提告,但小艾認為說是對方(顧客)有錯在先,難道也不能公布個資讓大家有所警惕嗎?難道這樣預約沒來都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嗎?

【廣告宣傳的效果,須要視同契約的約定去履行嗎? 】

美容店家在設計廣告宣傳品時,一定會竭盡所能的將自家的優點展現在廣告上,除了之前我們跟大家耳提面命千萬不能有醫療效果的用語之外,還有哪些細節是我們必須要去注意的呢?  廣告上所宣傳的內容,須要視同契約的約定去履行達成嗎?  如果內容涉及廣告誇大又會有甚麼樣的處罰呢?  

【產品自行分裝會有法律責任?】

很多美容師拿到產品過後,會將產品分裝成小包小包的試用包供顧客試用或者是使用,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使用分裝後的產品發生了問題,那責任上是美容師須要負責嗎?還是產品的廠商須要負責呢?

《 預告資遣,謀職假該給薪嗎? 》

好的員工很難請,因為員工態度不佳又或是其他原因導致雇主覺得不適任這項工作而要求其離職,但要解僱一個員工真的就是請他走就走嗎?...

【最新版- 「化妝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大家要注意「化妝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已經在3/20起正式生效了

【正品在網路上可以轉售嗎?】

正品和贈品只有一字之差,音念起來也很相像,究竟兩者有差嗎? 「正品」可以轉售嗎? 如果貼有「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卻又上網販賣,這樣的行為會侵害「商標權」嗎? 常聽到的「剪標品」又是什麼呢?

【求職蟑螂檢舉店家索賠】

現在社會什麼樣的人都有,曾經就有人專門以檢舉店家為工作,檢舉多家業者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為由,向店家索賠新台幣2,500到2萬元不等的賠償金,許多店家為了要息事寧人,不想延伸一些額外的糾紛而賠錢了事,但這些並不是沒有解決以及預防的方法,本來是保障大家工作權的法律.....

【跑單棄單者會構成刑事的詐欺罪嗎?】

網路賣家小美常常遇到客戶跑單,下了訂單以後又不去超商取貨,導致運費需要自行吸收,不但沒有賣到東西,反而還先損失了一筆運費,來來回回之下非常讓她不勝其擾,小美心想,難道沒有任何法律上能夠處罰這些跑單的人嗎?可以適用刑事上的詐欺罪嗎?如果不行那要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