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的權益與解雇條件】

所謂試用期,就是雇主和員工約定,在一定的期間內(通常是3個月),觀察及考核員工的表現,來決定「是否適任或勝任」這份工作。 要注意的是,試用期內的員工,事實上從第一天到職時起已經是你的員工了,所以依勞動部的見解,無論是薪資、休假、特休、勞保等都要依這勞基法的規定進行才對。 這樣的話,試用期員工跟正式員工的不一樣的地方在哪呢?

【燙睫毛違法,宣稱是角蛋白就合法?】 

多年前,「燙睫毛」在台灣曾經風行一時,當時也被衛生局大肆檢舉而處罰過店家,然而最近網路上又開始出現了「角蛋白」,但細究其根本技術,角蛋白其實就是先前的燙睫毛,不過是換了一個新的名字,難道換了一個新的名字以後就不會違法?在網路上私自販售「燙睫液」會觸犯什麼法規? 

【收取定金可以有效避免被顧客放鴿子嗎?】

美甲美睫師莉莉每次連假前的預約總是滿滿滿,大都要一個月前才有辦法預約的到,雖然如此看似預約滿檔的情形,但卻常常遇到客人爽約臨時不來,預約前才傳訊息說不來,又或是天氣不好等因素更容易發生被放鴿子的情形。而顧客爽約沒到,莉莉就會被迫空班一到兩小時,這段期間也沒辦法接到新顧客,等於少賺了這段時間的錢...

【開店一定要加入公會嗎?】

很多人第一次開美容店時,都會收到某某公會、某某商業會發出的函,表示必須要入會,否則依照商業團體法的規定,不入會的話將被處以罰鍰。 請問,收到這樣的函都一定要入會嗎?不入會真的會被罰嗎?

【員工誤傷顧客,由誰負責賠償呢?】

好美麗美容店的員工A在幫顧客修眉時,不小心一個手滑,不但把顧客的眉毛剃掉一半,眉毛上還出現了一個小傷口。顧客當場感覺到非常疼痛,又看到自己的眉毛變成這個樣子,心情非常不好,要求店家必須要給與他一個合理的賠償。

【雇傭V.S.承攬】

好美麗工作室的上班時間為早上11點到晚上8點,但員工A每次沒有客人時就在一旁滑手機看影片,老闆美美認為為什麼這樣還需要給他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基本薪資,他帶給美容室的產值也不到那個價值,想要和員工A重新簽立承攬契約,如此一來就可以不用給他最低基本薪資,按成交件數再給他分成就好...

【什麼是約聘人員?】

今天我們來討論什麼是「約聘」,約聘究竟是屬於什麼樣的契約關係?美容雇主可以以約聘的契約關係招募員工嗎?約聘人員離職後是可以領取資遣費的嗎?

【可以聘用沒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嗎?】

小美打算多請一位員工來美甲工作室上班,幾天後有一位越南籍的女生A來面試,小美覺得他的美甲技術雖然不到成熟,但是在談論的過程態度很好、很願意學,在心裡已經認定會錄取對方,但就在面試談論的最後階段時才發現他雖然已經嫁過來台灣5年,但並沒有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美容業適用「責任制」嗎?】

莉莉美容店平時的上班時間為11點到20點(中間有一小時休息時間),有一天,剩半小時就要下班的A突然接到客人指定要他做一小時的臉部按摩課程...A還沒到下班時間客人就上門,沒做完客人本來就不能準時下班...。請問,什麼是責任制?美容業適用「責任制」嗎?

【教導員工美容技術,可以規定對方一段時間後再離職嗎?】

預計年後招募新美容師的小美,考量到有些人可能沒有經驗、又沒有資金費用可以負擔學費學習技術,因此很懊惱應該要怎麼做才能符合公司利益,又可以順利的招募新進員工,小美也怕在教完所有的技術後,不到幾個月就離職而另外新開工作室與他搶生意,這樣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