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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稽查,美容店家務必遵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避免違規罰款!
最近,在桃園市的店家們很多都有收到「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的公文,目的是要求業者自評:有無確實遵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其實,桃園市不是首先開始稽查的縣市,早在年初及去年法協就陸續聽到新北市、高雄市的部分店家反應有以公文函查、甚至實地查訪檢查的情形,所以請美容店家要特別注意以下說明。
【遇到消費糾紛,美容店家跟消費者和解時,要注意什麼?】
有時候店家難免會遇到客人和你爭執一些事情,店家也會為了息事寧人、想把時間精神拿來好好做生意,希望事情能夠就此打住。
所以,店家會和客人有一些協議,希望店家做了一些事情之後 ( 通常是退錢或賠償 ),客人也能夠不要再爭執、或相對的也做一些事情 ( 例如撤下負評 ),以及未來可以不要再拿相同事情來吵...
【美容師未經客人同意就拍照,除了肖像權,還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沒有問過客人就拍照,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因為五官算是肖像權,未經同意而拍攝客人的五官,會構成侵權。但實際上還要符合另外一個要件才會構成,就是:「使用肖像的手段是否合理或必要」?
【新法時代下,買產品送課程要如何退費?】
《案例》 客人向店家購買價值12萬元的產品,言明可以使用這些產品免費回來接受服務。客人後來做了五次,覺得沒有效果,就打算退款。但店家認為這是買賣契約,既然銀貨兩訖,產品都拿回去了,所以不願意退費。於是客人告上了法院。 《分析》 舊法計算方式 退款公式:退費金額 = 已收取之費用 – 已接受服務之費用 – 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 – 終止手續費 終止手續費 = ( 價金總額 – 已接受服務之費用 – 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 ) × 10%
【購買紋繡團購券卻不能免費補色,有道理嗎?】
美美在網路購物平台購買紋繡團購券,一看到紋眉促銷價只要$1,999覺得很便宜就馬上加入購物車結帳,於是美美開開心心的拿著該團購券去紋眉......
【現場報名加碼贈品,但事後業者卻沒贈送,可以退費嗎?】
美美參加了某學院舉辦的紋繡基礎班課程,講師在現場口頭答應說:「只要現場報名並付定金$6,000,上進階班課程就多送機器!」......美美可以因為學院少送贈品就要求退費嗎?學院未依口頭承諾發送贈品,但又不退還課程費用的做法是可以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