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有美容師執照,就要接受客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未持有美容師執照,就要接受客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案例》

小美開了一間美容工作室,但本身並沒有「美容師丙級或乙級技術士執照」。
有一次她幫客人做完臉後,客人聲稱她的臉被做鬆垮了,後來客人又跟他人購買緊實產品,想要把臉恢復原狀。

要求小美要負擔後來所購買的產品費用,索賠金額高達上萬元,否則就要檢舉「他沒有美容執照而營業」。

《案例分析》

未持有美容師執照為客人做美容行為,縱然是不符合法規範的事,但難道就因為自己的「做賊心虛」,而接受客人對你的予取予求,漫天開價要求賠償嗎?

我們分兩部份來探討:
❇️首先要知道的事,《與客戶締結的合約仍然為有效》,不會因為不具美容師執照而被認為該契約無效,締結契約所賦與給雙方的權力仍都保有。
案例上,小美的客人稱她臉被做垮了,則必須「提出相關證據佐證」和「小美做臉的行為」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才能按照民法各規定跟小美請求損害賠償。

❇️接著,「瘦身美容業管理規範」有規定表示,業者所聘美容師應有美容師技術士執照,若違反則依有關法律處罰之,但究竟會受到何種處罰呢?有關機關尚未訂定相關罰則,此部分罰責付之闕如,仍有待訂定。

《給美容師的建議》

故若遇到相類似的情形時,並不需要去害怕,不要因為~沒有美容師執照遭檢舉會負擔巨額罰款,又甚至是停業等處罰,而接受客人不合理的要求哦!

沒有證照執業跟消費糾紛是兩件不相干的事哦,美容師還是要回歸到事件本身,冷靜處理與客人間的糾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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