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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消費糾紛,美容店家跟消費者和解時,要注意什麼?】

有時候店家難免會遇到客人和你爭執一些事情,店家也會為了息事寧人、想把時間精神拿來好好做生意,希望事情能夠就此打住。 所以,店家會和客人有一些協議,希望店家做了一些事情之後 ( 通常是退錢或賠償 ),客人也能夠不要再爭執、或相對的也做一些事情 ( 例如撤下負評 ),以及未來可以不要再拿相同事情來吵...

【美容師未經客人同意就拍照,除了肖像權,還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沒有問過客人就拍照,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因為五官算是肖像權,未經同意而拍攝客人的五官,會構成侵權。但實際上還要符合另外一個要件才會構成,就是:「使用肖像的手段是否合理或必要」?

【11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已正式調漲!】 

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6,400元調整至27,470元,調升1,070元,調幅4.05%;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76元調整為183元,調升7元,調幅4.05%。  各位僱主以及勞工都要特別注意!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來調整基本工資會有甚麼樣的處罰呢?  勞保投保薪資級距會有改變嗎?  基本工資和底薪一樣嗎? 扣除全勤獎金後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違法嗎?  以上問題攸關有員工或未來想找員工的店家,該如何正確給薪才不會違法,現在就帶大家一一來探討~

【營業項目標榜「雷射除毛」或「冰肌除毛」,會構成醫療行為?】

純「物理性」方式(僅改變物質的存在狀態,但不改變其本質),如果你的「營業項目」是標榜「徒手拔毛」,在行為上應該不涉及醫療行為,在廣告上即使講除毛也不會構成醫療廣告,但還是不能強調永久性除毛。不過,事實上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服務。如果你的「營業項目」是標榜「雷射除毛」或「冰肌除毛」....

【廣告上究竟可不可以宣稱瘦臉或小V臉呢?】

在「廣告」(對外宣傳)的層面上,美容店家強調瘦臉其實都不合法;其中,講「產品」逾越了該有的界線,罰款會比講「服務」越界,來得嚴重許多,這是差異。至於「行為」(實際操作)的界線呢?

【客戶資料是否為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

有一位美容師在某家美容美體店家做了兩年多之後離職,卻被前雇主告上法院,說他(red arrow right)竊取顧客資料,違反當初所簽的保密協議,所以求償200萬元違約金。 原因是,店家發現他使用公司櫃檯電腦登入POS系統,將客戶資訊檔案下載複製至櫃檯電腦,隨即上傳至個人雲端硬碟,最後再將櫃檯電腦上的客戶資訊檔案刪除,但是這一切都被公司裝設之監視攝影器錄下。 而這名美容師則說,那些客戶資訊只是記載客戶的名稱及電話,每位員工只要坐在櫃檯使用櫃台電腦都可以開啟及維護,並非營業秘密。 這個案例的爭點在於:那些客戶資料是否是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

【新法時代下,買產品送課程要如何退費?】

《案例》 客人向店家購買價值12萬元的產品,言明可以使用這些產品免費回來接受服務。客人後來做了五次,覺得沒有效果,就打算退款。但店家認為這是買賣契約,既然銀貨兩訖,產品都拿回去了,所以不願意退費。於是客人告上了法院。 《分析》 舊法計算方式 退款公式:退費金額 = 已收取之費用 – 已接受服務之費用 – 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 – 終止手續費 終止手續費 = ( 價金總額 – 已接受服務之費用 – 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 ) × 10%

【新聞評析】眼線燒傷雙眼 美容師告美容師

《案例》做SPA按摩的朱姓美容師,前往林女的工作室紋眼線,沒想到林女未妥適隔離與保護眼球,加上使用藥劑不慎,造成朱女雙眼受傷,無法上班,憤而求償46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

【化粧品或美容業之美白廣告】美容業在廣告中可不可以使用美白的用詞?

《案例》愛美是女人的天性,自古以來,美白都是女性追求的目標。愛美的女生,更是持續不斷的展開美白大作戰。化粧品業者或美容業者更是以‧‧‧

【擠青春痘】美容師可不可以幫客人擠痘痘、清粉刺?

《案例》其實不管是青春痘、面皰、或是粉刺,都跟毛囊有關,差別只是:如果毛囊阻塞且過度分泌皮脂就形成粉刺,如果發炎就變成毛囊炎。對皮膚科醫師來說,對付這些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