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不擇手段拚業績 小心挨告】

【美容師不擇手段拚業績 小心挨告】

《案例》

某天,有位消費者去某美容集團的分店,大手筆花了30萬購買美容保養課程,當月該店的美容師業績一飛沖天,拿了不少分紅獎金。嗣後,消費者跑到店裡,無理取鬧的說要退費,否則要把事情鬧大,店家無奈之下只好把費用退給他,幾天後才發現,原來這位消費者跟美容師是互相認識的友人,串通好來店裡消費,讓美容師賺取業績!才驚覺原來這是天大的騙局!!!決定對這兩人提告。

請問他們的行為有構成詐欺罪嗎?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呢?

《案例分析》

以這個案例情形來說,該美容師的行為是有可能會觸犯刑法上的背信罪以及詐欺罪的,還不瞭解什麼是背信罪、背信罪的構成要件又有哪些,可以到我們先前的文章新秘私下偷接公司案子,沒想到被公司告背信罪】 做複習,本篇文章主要來說明詐欺的成立要件,以及為什麼案例中的情形會成立詐欺罪吧!

 

什麼是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項規定:「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客觀上:

(1)他人因詐欺行為而陷於錯誤。

→案例中的店家,確實因為美容師找好朋友假冒顧客,購買他們店裡的美容保養課程這樣的行為,以為美容師真的有業績。

(2)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

→因為店家誤信美容師真的有業績而給予業績獎金。

(3)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與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存有因果關係。

→店家損失的業績獎金與美容師和好友的串通行為,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

 

主觀上: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美容師一開始就是要詐領業績獎金,才會和好友做這樣的詐欺行為,而該業績獎金對於美容師而言也是一不法之所有。

美容師為了賺取業績,使用了和朋友串通來店裡當人頭消費這樣的不正當手段,取得不屬於他的獎金。

 

《結論》

看完以上的分析可以很清楚瞭解構成詐欺罪的要件是哪些,很多時候一時的突發奇想有可能會去觸犯到法律上的責任,像這樣的例子,或許美容師會認為自己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應該沒有人會去發現,可以輕鬆的賺取業績獎金,但最後終究還是會被公司發現,為了幾萬元的業績獎金,卻讓自己身上多了一個前科記錄,還因此賠上了自己的名聲跟未來,這種得不償失的行為,相信聰明的大家應該都不會去做吧!

 

 

美容師必備的法律工具書 https://beautylaw.pse.is/lawbook2

 

想定期收到更多的美容法律案例分析,可以加入我們的FB或是LINE喔!

   

 

可能感興趣的商品…